为了加强场地管理,确保教学、训练和课外活动的正常进行,根据学院有关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精神和要求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. 体育场的使用,要以教学优先为原则。除学院大型活动外,所有体育锻炼、比赛及其它活动都不能与体育课教学和运动训练冲突,要优先保证教学、训练。
二. 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。
三. 场内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入内。
四. 严禁机动车辆、自行车进入场内,以防压坏草坪、胶面或油污腐蚀胶面。
五. 严禁携带宠物入内、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球。
六. 请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。严禁吃口香糖及携带含糖类有色饮料或食品入内。请勿随地吐痰,乱扔果皮杂物。
七. 进入场内应注意服装整洁,请穿运动鞋,严禁穿硬底鞋、高跟鞋和带铁钉、铁掌的鞋进入场地,跑鞋鞋钉不得长于7毫米。严禁用硬物击打草坪。
八. 跑步时请按逆时针方向跑,并请尽量使用6、7、8道,内跑道应尽量避免使用,以延长场地的使用年限。
九. 入场人员要爱护场内各种设备、设施,严禁翻越围栏进入场内。禁止挖、抓胶粒、石英砂,禁止拔、割草皮。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,如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,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对于劝阻不听者,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照价赔偿,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十.除教学所需器械外,其它器械未经同意,一概不准带入场内。禁止铅球、标枪、铁饼等高坠落式运动在塑胶和草坪上进行。
十一.遇雨(雪)天气,场地未干,禁止即刻踩踏草坪,以免损坏场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