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自觉遵守游泳池管理规章制度,听从教师及管理员指导不得有不礼貌行为。
二、游泳馆开放时间内,相关人员可持有效证件办理有关手续,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活动。在游泳馆开放时间之外所有人员不得进入场内。
三、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看护的情况禁止下水。
四、入场人员下水前要做准备活动。入场人员不得在水中或池边打闹、追逐、奔跑,禁止跳水和潜水。
五、课间离开泳池须经教师同意,返回后应及时向教师报告。
六、随身物品妥善保管,衣物存放贮衣柜,请勿带入池边。
七、下水前必须淋浴,过浸脚池,穿游泳衣(尽量穿四角裤)、戴泳帽,不得穿鞋进入泳池周边,不得在池内擦身、吐痰及做其它不卫生、不文明的行为。
八、凡患有心脏病、癫痫、耳疾、皮肤病等重大疾病者不得入池。
九、不可蓄意破坏公物,如损坏或遗失须照价修缮或照价赔偿。
十、严禁在场内吸烟、吐痰、乱扔果皮、纸屑等杂物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等危险物品;严禁蹬踏体育设施、器械及馆内墙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