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促进科学健身,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,保障设备和器材完好率,提高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健身人员要自觉维护健身房秩序,服从管理,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,要进行批评教育,严重违纪者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。
二、参加健身活动的有关人员,要爱护馆内器材设施,用完器材放回原位,对故意损坏设施的直接责任人,根据设施器材损坏程度,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理。
三、健身房管理人员,要维持体育馆内良好的秩序,加强管理切实负起责任;健身房开放期间各通道要畅通,保证活动人员安全出入。
四、严禁在场内吸烟、吐痰、乱扔果皮、纸屑等杂物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等危险物品;严禁蹬踏体育设施、器械及馆内墙壁。
五、本健身房仅对会员开放,非会员不得随意进入。
六、进入健身房场地活动者必须穿运动鞋,爱护馆内设施、器材,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。
七、如有技术问题或发现器材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,切勿自行操作,以免造成运动伤害。
八、如患有严重高血压、心脏病的人员请勿进入健身房,擅自参加活动者,如发生事故,后果自负。
九、不具备独立操作能力的人,在锻炼时应有人监护,以免伤害。严禁在器械上做危害他人安全的动作,若给他人造成伤害,由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。
十、未经允许,禁止将健身器材带到室外或任意挪动,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。